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党字[2014]15号)

发布时间:2014-10-27 阅读:969 次

党字[2014]15号


关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分工
  戈国元(党委书记、副院长)联系外科第一党支部;
  陈德玉(院长、党委副书记)联系内科第二党支部;
  姚木云(总会计师)联系内科第一党支部;
  孙炳伟(副院长)联系外科第二党支部、校医院党支部;
  殷朝峰(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联系机关党支部;
  吕剑平(副院长)联系后勤党支部;
  焦志军(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联系医技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
  陈吉祥(副院长)联系门诊党支部。
  二、工作职责
  1、组织宣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院党委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指导推动党支部工作创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开展调查研究。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了解党支部建设情况和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医院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依据。
  3、解决实际问题。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开展走访活动,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对于联系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
  4、督促落实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开展工作研讨,落实院党政的决策部署,推进工作思路创新,提高工作执行力,及时发现在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好做法,总结提炼成新经验,及时普及推广,不断提升工作整体水平。
  三、工作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到联系支部参加组织活动、最佳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等,经常深入联系点开展走访活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指导工作。
  2.各支部负责人要做好与联系领导的衔接和日常联络工作,主动向联系的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联系工作的有效开展。
  3.院党委每季度听取联系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新情况,及时解决新问题,使之成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抄报:江苏大学党委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党委办公室            2014年10月27日印发